商标重要提醒:官方文件不再抄送代理机构!企业务必自查地址!
近期,商标业务圈里一个变化引发了大量关注——商标局对官方文件的寄送方式出现重大调整。
虽然国知局尚未发布正式通知,但在10月27日的“留言咨询”答复中,已经明确:答辩通知书,已不再向商标代理机构抄送。
10月30日,针对业内接收的消息——“商标局已停止向代理机构抄送撤销、异议、无效宣告等案件的官方文件,所有文书将直接寄送至商标权利人的登记地址(包括变更、转让后的最新地址)”——商标局再次作出明确回应:相关文书确已停止抄送代理机构,仅按权利人登记地址寄送。

换句话说,从目前情况来看:
代理机构已经无法再收到上述案件的纸质文书,也无法查询到这些文书是否已经寄出。
为什么这件事如此重要?
因为过去很多企业在申请商标时,会将流程全权交给代理机构处理。即使商标局发出了撤三答辩通知、异议答辩通知、无效宣告答复等重要文件,代理机构也能及时收到并提醒客户。
但现在,这个链条断了。
企业必须注意:
◆商标局文件 只会寄到商标登记地址
◆快递丢失、地址不准确、无人签收 = 文件视为送达
◆错过答辩期限 = 商标可能直接被撤销、被无效或丧失权利
企业与商标申请人需要立即做什么?
为了避免因为地址问题错过关键节点,建议务必自查:
1.商标登记地址是否真实可收件?
许多企业在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已停用、搬迁或无人负责签收,极易导致官方文件丢失。
2.是否有地址变更未同步给商标局?
企业搬迁后,如果未及时办理“商标地址变更”,文件依旧会寄往旧地址。
3.是否安排专人关注快递信息?
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接到商标局寄出的挂号信/快递。
4.多个商标的企业尤其要注意
商标数量多,文件风险更高,更需要系统化管理。
温馨提示
商标局此次调整意味着:
商标申请人必须对登记地址负责,必须自行关注官方文件,不再依赖代理机构代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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